指导在财政部和菲律宾国家警察之间和之间转移某些政府财产以及用于其他目的[行政命令第第321章]
行政命令编号321 [行政命令编号。 321,2000 年 11 月 21 日] 指示在财政部和菲律宾国家警察之间以及出于其他目的转让某些政府财产某些政府财产以最大限度地节省开支;鉴于,现代警务需要将警察总部设在城市中心或大都市的战略位置,以更好地为市民服务;鉴于,经济情报和调查局 (EIIB) 的主楼,由于 EIIB 的清盘,将很快腾空,位于奎松市迪利曼的国家政府中心,因此,适合担任菲律宾国家警察-首都地区警察局(PNP-NCRPO)的总部;同样,地方政府财政局(BLGF)的一些地区办事处设在全国各地的警察和军营;鉴于,建议财政部 (DOF) 的新中央管理信息办公室 (CMIO) 应在马尼拉 DOF 大楼附近办公;鉴于,非常需要合理化和协调上述财产的控制、管理、行政和监督向有关机构的移交;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约瑟夫·埃杰西托·埃斯特拉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SEC。 1. 位于奎松市国家政府中心的 EIIB 大楼和土地特此移交给 PNP-NCRPO,由 PNP-NCRPO 承担从国家住房管理局购买该地段的所有未偿义务,以及其他责任对其进行了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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