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府企业监测和协调委员会的职能移交给财政部并用于其他目的[行政命令第16]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8月21日
MOP, Bk 14, v.5, 56 [ 行政命令编号2001 年 8 月 21 日 16 日 ] 将政府企业监督和协调委员会的职能移交给财政部并用于其他目的 鉴于,根据 1984 年 2 月 29 日第 936 号行政命令成立的政府企业监督委员会改组为根据 1986 年 5 月 19 日第 10 号备忘录命令的政府机构监督和协调委员会 (GCMCC),根据 1987 年 7 月 22 日第 236 号行政命令和 1993 年 2 月 8 日第 55 号行政命令进一步加强,并与根据 1993 年 8 月 16 日第 64 号备忘录通告制定的指导方针主要用于监督、协调和评估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 (GOCC) 的财务业绩;鉴于,根据 1987 年行政法典,财政部受权与其他有关政府机构协调,制定涵盖政府资源调动工作的长期、中期和年度计划,并涉及所有公共部门资源,无论是否产生通过收入和运营、国内外借款、公司或资产的出售或私有化,或从其他来源,并监督此类计划的实施;鉴于,根据 1987 年《行政法典》,财政部进一步受权审查和协调政府金融机构的政策、计划和计划,并随后提出与政府财政政策、计划和计划相一致的行动方针;鉴于,为消除冗余和集中责任,有必要废除 GCCCC 并将其职能移交给财政部;现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第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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