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能源保护跨机构委员会制度化[第 1 号行政命令第412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0年07月13日
86 OG No. 42, 7738(1990 年 10 月 15 日) 412,1990 年 7 月 13 日] 建立能源保护跨机构委员会 鉴于,政府的政策主旨是通过有效和明智地利用能源来节约能源,特别是在全国或该国某些地区的电力危急情况下;鉴于,有必要通过协调、协商和相互支持的实施机制,继续努力促进和采取节能措施;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节能跨机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兹以能源事务办公室执行主任为主席和以下机构、公司和实体各一名代表为成员的常设常设机构: 马尼拉电力公司 国家电气化管理局 菲律宾电厂业主协会 国家电力公司联合政府和私营部门倡议 电力部 科技部 贸易和工业部 马尼拉大都会管理局 菲律宾信息局 第 2 节委员会的任务是履行以下职能: (1) 继续监测两个地区的能源消耗公共和私营部门不时发布指导方针实现节能; (二)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提高节能意识; (3) 执行执行本行政命令可能需要和附带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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