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事应急管理局,确定其权力和职责,并为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平民的民事组织提供协调和控制[行政命令第第329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0年07月01日
MOP, Bk 6 Pt.1, v.4, 345 [ 行政命令编号329,1950 年 7 月 1 日] 建立一个民事应急管理机构,确定其权力和职责,并为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平民的民事组织提供协调和控制颁布法规以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协调平民参与应对特殊和紧急情况,以维护菲律宾的完整并确保其居民的安宁;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创建和组成一个民事紧急事务管理局,由以下官员和组织运作和管理此后可指定: 1. 国家紧急事务委员会由尊敬的 Teofilo Sison 阁下担任主席,各行政部门的副部长和社会福利专员担任成员,Miguel Y. Garcia 先生担任执行秘书.该委员会应经总统批准,制定和执行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保护菲律宾平民和福利的政策和计划。它应对此处授权的官员和组织进行一般监督和控制,只要他们的职责与所述政府有关,并应通过 (a) 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经理行使职能; (b) 宣传总监一名; (c) 食品管理员; (d) 工业生产管理员; (e) 燃料和运输管理员; (f) 一名国家空袭典狱长; (g) 传讯总监; (h) 社区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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