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事应急管理局,确定其权力和职责,并为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平民的民事组织提供协调和控制[行政命令第第335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1年04月01日
MOP, Bk 3, v.4, 317 [ 行政命令编号。第 335 条,1941 年 4 月 1 日] 创建一个民事应急管理机构,确定其权力和职责,并为在非正常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平民的民事组织提供协调和控制 鉴于,民事应急规划委员会建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协调平民参与应对严重紧急情况;鉴于,为维护菲律宾的完整和确保其居民的安宁,颁布全面的规则和条例似乎是必要和可取的;因此,现在,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凭借第 600 号联邦法案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创建并组成一个平民紧急事务管理局,该管理局通过下列官员和组织以及以后可能指定的人员: 1. 国家应急委员会,由国防部长担任主席,各行政部门的代表担任成员。该委员会应经总统批准,制定和执行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平民或菲律宾的政策和计划。它应对此处授权的官员和组织进行一般监督和控制,只要他们的职责与所述行政部门有关,并应通过 (1) 经理,菲律宾红十字会; (二)宣传部长; (3) 食品管理员; (四)工业生产管理员; (5) 燃料和运输管理员; (6) 一名国家空袭典狱长; (7) 通讯主任和总统不时任命的其他官员。...
建立民事应急管理局,确定其权力和职责,并为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平民的民事组织提供协调和控制[行政命令第第335章]pdf预览版
建立民事应急管理局,确定其权力和职责,并为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平民的民事组织提供协调和控制[行政命令第第335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