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335 [ 行政命令编号171,1938 年 10 月 18 日] 创建国家防火委员会鉴于火灾不仅对受灾群众造成了损失,而且对全国造成了数百万比索的损失;鉴于有必要规划和研究有效和现代的方法来防止火灾造成的巨大废物,以确保人民的安全和对其财产的保护;因此,现在,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组建并设立一个国家防火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四名成员组成,该委员会将被任命为由菲律宾总统不时提出。应主席召集开会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a) 调查火灾的起因和原因; (b) 研究防火和灭火的方法和方法; (c) 通过报纸、广播、海报或其他传播方式唤起菲律宾居民的个人责任感,唤起他们扑灭和预防火灾的必要性; (d) 与有关当局合作,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督和管理石油、天然气、乙炔、炸药、火药、炸药、爆破用品的制造、分配、储存和拥有,或其成分,以及其他高度易燃的物质; (e) 对工厂建筑物和其他被认为有危险的建筑物进行检查,并向有关当局建议将其拆除或改造,以提供足够的防火保护; (f) 鼓励每个自治市和特许城市遵守在 1 月 20 日至 1938 日的第 248 号公告中宣布的防火周; (g) 不时向菲律宾总统提交关于防火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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