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6号1/ 2015 年 1 月 - 3 月 [DBP 通告第 03 号,2015 年 2 月 12 日] 修订后的无礼物政策 采用:2015 年 2 月 12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2 月 17 日 第 I 部分理由 菲律宾开发银行 (DBP) 特此采用“无礼品政策”:符合 GOCC 公司治理准则(GCG 备忘录通函第 2012-07 号,2012 年)第 29 条的规定:“xxx 每个管理委员会都应正式采用‘无礼品政策’在 GOCC 内部并确保其向社区充分宣传并通过特定规则严格执行”;根据下列宪法和法律规定: 1987 年宪法第二条第 27 节规定“国家在公共服务中保持诚实和正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打击贪污腐败”; 1987 年宪法第 11 条第 1 款规定“公职是公共信托。公职人员和雇员必须始终对人民负责;以最大的责任、正直、能力和忠诚为他们服务,以爱国主义和正义行事;过谦虚的生活”; 《反贪污腐败法》(RA 3019)第 1 条规定:“菲律宾政府的政策是根据公职是公共信托的原则,压制公职人员的某些行为。构成贪污或腐败行为或可能导致此类行为的个人”; RA 3019 第 3 (b) 和 (c) 节将以下行为宣布为腐败行为:政府与任何其他方之间的任何合同或交易,其中公职人员以其公职身份必须依法进行干预”和“直接或间接要求或接受任何礼物、礼物或其他金钱或物质利益,为自己或对于另一人,该公职人员以任何方式或身份,已为其获得或获得或将获得或获得任何政府许可或执照,以作为给予或将给予帮助的对价,xx x。...
修订无礼品政策 [DBP 通告第 03 号]pdf预览版修订无礼品政策 [DBP 通告第 03 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