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备忘录通函编号14-89,题为“颁发政府无线电操作员证书”[NTC 备忘录通函编号04-06-201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纳尔)卷。 25号2 / 四月 - 2014 年 6 月 [ NTC 备忘录通知编号2014 年 4 月 6 日,2014 年 6 月 26 日] 修订备忘录通函编号。 14-89,题为“颁发政府无线电操作员证书” 通过:2014 年 6 月 26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6 月 30 日 根据经修订的共和国法案 3846 和第 546 号行政命令,使政府机构能够提供适当合格的人员将依法经营其无线电通信台站,特此发布以下指南: 1.0 没有有效的无线电台站执照和获得国家电信委员会(NTC)正式许可的授权无线电操作员,不得经营无线电通信台站。 2.0 为确保正确处理无线电通信收发器并防止有害干扰,只有持有有效商业无线电话运营商证书或政府无线电运营商证书的人才能操作由任何政府机构拥有和/或运营的语音无线电通信站,包括当地政府单位,武装部队除外菲律宾军队(法新社)。 3.0 政府无线电操作员证书 (GROC) 是 NTC 颁发给成功完成 GROC 研讨会的合格人员的工具。 4.0 参加 GROC 研讨会的申请人资格: 4.1 必须是菲律宾公民; 4.2 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得到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正式认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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