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通知更新表使用指南[SEC 备忘录通告第 22 号,第201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4日
(纳尔)卷。 26号1/ 2015 年 1 月 - 3 月 [ SEC 备忘录通函第 22 号,s。 2014 年,2014 年 12 月 4 日 ] 外国公司通知更新表使用指南 通过:2014 年 12 月 4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1 月 6 日 银行委员会在 2014 年 9 月 18 日举行的会议上决定要求外国公司获得许可由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用于报告的单一表格,称为“通知更新表”,其中包含通知的所有主题,例如但不限于主要办公地址、会计期间、其董事或高级职员的组成以及在提交一般信息表 (GIS) 之前发生的关联公司或子公司。采用这一统一报告要求的具体目的是取消外国公司不时向委员会提交的各种通知。在遵守上述要求时,所有外国公司应遵守以下准则: “通知更新表”是由有关外国公司的总裁或常驻代理人宣誓完成并签署的报告,其中包含任何变更的所有信息主体在其主要办公地址、会计期间、董事和高级职员名单、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向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通知中。相关外国公司必须在上述任何主题发生变化后三十(30)天内提交“通知更新表”。它应构成公司在本委员会存档的记录的一部分,并应向公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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