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与地方政府单位合作实施公共土地所有权的指南[DENR 行政令第2011-0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纳尔)卷。 22号2,2011 年 4 月 - 6 月 [ DENR 行政命令编号。 2011 年 6 月,2011 年 5 月 23 日] 制定与地方政府单位合作实施公共土地所有权的指南 根据 1987 年第 192 号系列行政命令,授予 DENR 颁布便利公众所需的规则和条例的权力土地所有权,并为了向公众提供更有效的土地所有权服务,以进一步实施第 141 号联邦法,也称为“公共土地法”、第 10023 号共和国法、住宅自由专利法和共和国法。地方政府法典第 7160 号,以下规则授权地方政府单位 (LGU) 促进公共土地的所有权,特此颁布: 部分 1. 政策声明 - 本命令的实施应受以下政策的约束: 1.1 DENR应继续作为主要的政府机构,负责保护、管理、保护、开发和适当利用国家的环境和自然资源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 1.2 CA 141 和 RA 10023 要求 DENR 接受申请、处理和批准或以其他方式裁定无产权的公共可转让和可处置土地; 1.3 DENR 认识到 LGU 在实现其快速跟踪公共可转让和可支配土地所有权的目标方面的宝贵作用,它应为他们提供机会,积极参与实施第 2 节规定的国家计划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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