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010 年 4 月 21 日 - 2010 年 6 月 [ PPA 行政命令编号。 2010 年 2 月 23 日,2010 年 4 月 23 日 ] 北班奈领航区的建立与 ILOILO 领航区不同 1. 权力 1.1 PD 857 第 6-a (viii) 节,经修订 1.2 第 134 节,PPA 行政命令第 XII 条第 13-77 号 1.3 第 03-85 号 PPA 行政命令第二条第 6 节 2. 范围 本命令应涵盖停靠北班乃地区港口的所有船舶。 3. 目标 确保在北班乃地区有效提供引航服务,并确保在该地区航行的船舶安全航行。 4. 指南 4.1 北班乃引航区的管辖/作业区 应包括伊洛伊洛州埃斯坦西亚港内的所有水域。 11o 27.0' N 长。 123o 09.0' E;罗哈斯市港口,Capiz Lat。 11o 36.4' N 长。 122o 42.5' E;巴丹港,阿克兰拉特。 11o 35.3' N 长。 122o 29.6' E;新华盛顿港,阿克兰拉特。 11o 39.0' N 长。 122o 26.0' E;阿克兰杜马吉特港,距阿克兰华盛顿东南 4.6 英里,距阿克兰巴丹西北 1.0 英里;卡提克兰港,阿克兰 (Potol Point) 纬度。...
北班奈领航区与伊洛伊洛领航区分开并有区别的建立[PPA 行政命令第02-2010]pdf预览版北班奈领航区与伊洛伊洛领航区分开并有区别的建立[PPA 行政命令第02-201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