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3号2012 年 1 月 - 3 月 1 日 [ MMDA 备忘录通函编号06, S. 2010, August 10, 2010 ] RELEASE Pending ADJUDICATION 为了缓解 MMDA 扣押区的拥堵,并加快释放最近根据 MMDA Anti-Colorum 运动逮捕的所有被扣押车辆,特此指示所有有关单位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立即放行所有车辆: 所有接受交通裁判处 (TAD) 裁决的车辆将在放行前贴上带有“已放行待裁决”标志的红色贴纸。 1.1 运营商/司机将签署一份承诺宣誓书,以在释放被扣押车辆后十五 (15) 天内向 MMDA-TAD 提交其交通违规行为,并附上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1.2 车辆的车牌将被没收,只有在重新考虑交通罚单、取消暂停/没收或相应的暂停/没收已经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释放。在通过颁发 MRESS I 和 II 从 TVR-DATA 核实并支付适当的罚款后,应取消对初次违规者的没收牌照和/或吊销驾驶执照。与此不一致的所有先前的命令或备忘录通函特此撤销或相应修改。 AGM Corazon B. Cruz 将监督本备忘录的顺利实施。本备忘录即时生效。采用:2010 年 8 月 10 日(新加坡元)ATTY。 FRANCIS N. TOLENTINO 主席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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