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2号2,2011 年 4 月 - 6 月 [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 38-2010, 2010 年 9 月 14 日] AAB 提交详细的汇款报告以促进对中国银行的收款报告的对账 根据 BSP 通告 844 和 BSP 通告 909,特此重申以下程序和规则,以促进有效对账由中国银行生成的税收征收报告和 AAB 向中国银行提交的汇款报告。 1. 目标 1.1 为 AAB 每天向 BOC 提交的现有每日收款综合报告 (CRDC) 提供更多详细信息 1.2 促进 BOC 收款报告与 AAB 汇款报告之间的核对,并帮助确定差异原因。 1.3 保护和最大化政府的税收征收工作 2. 范围 本命令应涵盖 AAB 提交给 BOC 的所有汇款报告,无论是 PASS4 还是 PASS5。 AAB 向财政部 (BTr) 和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等其他政府机构提交的报告应保持现状。 3. 管理规定 3.1 AAB 应每天向中国银行提交一份新的报告,以下简称“汇款明细报告”,以代替现有的CRDC。 3.2 汇款明细报告应包括一个与现有CRDC格式和内容相同的标题页。 3.3 除标题页外,详细汇款报告还应包括附页,其中应显示已确认付款的列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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