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船舶甲板高级管理人员和船舶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一执照考试[中国船舶甲板管理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联合决议第 20 号。 08-02,S. OF 200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4日
(纳尔)卷。 20 第 1 号 / 2009 年 1 月 - 3 月 [ 中国船舶甲板人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委员会联合决议第 2009 号2008 年 8 月 2 日,S. OF 2008,2008 年 7 月 24 日] 管理级别的船舶甲板官员和船舶工程师官员通过单一执照考试 鉴于,第 8544 号共和国法案第 10 条,也称为“菲律宾1998 年商船高级船员法案”,规定了委员会对海事甲板高级船员和轮机工程师高级船员(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鉴于,第 8544 号共和国法第 10(g) 条规定,委员会应调查影响海事专业实践的条件,并在必要时采取可能认为适当的措施,以提高和维持高级专业和职业道德标准。鉴于,董事会有权根据第 8544 号共和国法第 10(a) 条颁布和通过必要的规则和条例,以执行第 8544 号共和国法的规定。鉴于,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和 STCW 规则将商船官员分为两 (2) 级,即操作级官员和管理级官员。鉴于,管理层级官员包括甲板部的大副和船长以及轮机部的二轮机长和轮机长。鉴于,STCW 规则要求每个候选人获得大副认证的能力标准、任务、职责和责任以及科目的知识水平与船长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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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共和国法案的规则和条例8544,“1998 年菲律宾商船海事官员法”(适用于船舶工程师)[中国船舶工程师委员会第 20 号决议。 48, S. 1999]EMSA 关于利益冲突的合规性[中国船舶甲板人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委员会联合决议第 4 号。 2013-02, S. 2013]在操作级别分别为船舶甲板人员和船舶工程师人员的注册/执照证书分配单个前缀“D3”和“E3”[中国船舶甲板人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人员委员会联合决议否. 08-01,S. OF 2008]使用模拟器进行船舶技术培训和/或升级课程作为参加船舶甲板人员执照考试的先决条件[中国船舶甲板人员委员会第 3 号决议] 12, 1996 系列](1) 根据 2010 年 STCW 马尼拉修正案,采用和实施新的船舶甲板人员管理水平课程和船舶工程师管理水平课程; (2) 通过 1995 年修订的 STCW '78 认证的管理级船舶甲板官员和管理级船舶工程师更新课程[MARINA Circular No. 2014 – 01,S. OF 2014]2002 年 6 月海事甲板人员执照考试中被取消的科目重新进行的最后期限[中国海事甲板人员委员会第13, S. OF 2008]STCW '95 证书的修订和认可证书的签发09-01]修改船舶工程师委员会执照考试科目的大纲[中国船舶工程师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31, S. OF 2007]船舶工程师执照考试科目大纲的修改[中国船舶工程师委员会第 3 号决议] 29-A-98]海事升级课程认可指南/S[中国船舶甲板人员委员会和船舶工程师委员会联合决议第 20 号。 09-02, S.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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