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8号2007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 CDA 备忘录通函编号2007-11,2007 年 11 月 29 日] 完成/提交合作年度绩效报告 (CAPR) 的指南 根据第 6939 号共和国法案第 3 节和 2007 年 4 月 26 日的 2007 年系列第 93 号董事会决议,本当局特此通过并颁布以下关于完成和提交 CAPR 的指南。第 1 节标题 - 本备忘录通函称为“合作年度绩效报告 (CAPR)”。第 2 节: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获得合作社识别号 (CIN) 的所有类型和类别的合作社。第 3 节目标 - CAPR 旨在:提供有助于确定合作部门的运营状况和绩效的相关和最新信息;湾。简化合作社的行政/报告要求; C。建立可靠、先进和更新的合作绩效信息系统; d。提供相关信息以确定合作社部门的运营状况和绩效,以及合作社的具体信息,说明其运营与同类合作社相比如何。部分 4. 提交地点 - 所有初级和次级以及其他类型的合作社应在相关推广办公室提交其正式完成的 CAPR。跨区域合作社应当将CAPR报送合作社主办机构所在地的推广办。所有覆盖全国的三级合作社、电力合作社、合作银行和保险合作社应将其CAPR提交给中央办公室登记处。...
合作年度业绩报告 (CAPR) 的完成/提交指南[CDA 备忘录通告编号2007-11]pdf预览版合作年度业绩报告 (CAPR) 的完成/提交指南[CDA 备忘录通告编号2007-1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