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反犯罪委员会反绑架工作组提供实施指南[OP 备忘录第55,2002 年 3 月 13 日]
(纳尔)卷。 13 号1-2 / 2002 年 1 月-3 月 [ OP 备忘录命令编号。 55,2002 年 3 月 13 日,2002 年 3 月 13 日] 为国家反犯罪委员会反绑架工作组提供实施指南 鉴于,国家反犯罪委员会是根据 7 月的第 23 号行政命令成立的2001 年 6 月 6 日,经 2001 年 8 月 3 日第 23-A 号行政命令修订,以制定政策、制定协调模式并监督预防和打击犯罪工作的实施;鉴于,国家反犯罪委员会成立了反绑架工作组。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节。目的和范围。 — 本备忘录令的目的是提供由国家反犯罪委员会 (NACC) 创建的反绑架工作组(“工作组”)的实施指南。范围涵盖工作组的组织和运营设置,包括任务、组织和组成、协调、权限、权力和职能、职责和任务、运营指南、纪律和绩效评估以及资金。第 2 节使命。 — 工作组不是一个机构。它是在多机构 NACC 下成立的临时工作组,旨在统一、同步和优化菲律宾国家警察 (PNP)、菲律宾武装部队 (AFP)、国家调查局 (NBI)、国家检察署 (NPS) 和其他有关政府机构处理、调查和起诉绑架勒索 (KFR) 案件,尤其是受害者是菲律宾华人社区的成员,以及菲律宾华人社区成员确定的其他 KFR 案件菲律宾总统或 NACC 或后者的任何组成机构或个人将被分配到特遣部队,并对分配给它的此类 KFR 团体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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