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派遣到台湾的工人收取的费用[POEA 备忘录通告第05, S. 200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3月20日
(纳尔)卷。 12号2 / 2001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05, S. 2001, March 20, 2001 ] 根据理事会 2001 年系列第 1 号决议以及政府为海外菲律宾工人提供最大保护的持续推动,部署到台湾的工人应支付的费用,以下指南经与台湾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和同行充分协商,并承认台湾人力资源机构(TMA)的作用,特此颁布关于菲籍劳工赴台缴费的规定劳工派遣国(包括菲律宾)在为外籍劳工提供便利和福利服务方面: I 涵盖范围 本通函应涵盖台湾劳工事务委员会 (CLA) 认可的所有持牌菲律宾招聘机构 (PRA)、台湾人力资源机构 (TMA) ) 在 POEA 注册的菲律宾工人和前往台湾的菲律宾工人,他们受雇于台湾人力机构和菲律宾新招聘机构。二、部署前费用 菲律宾招聘机构向工人收取的安置费应保持在一个月的工资水平,不包括文件费用,仅在签订雇佣合同时收取。工人的文件费用应包括护照费用、NBI 许可、体检、医疗保险费、贸易测试(如有必要)、签证(如果雇主未支付)和菲律宾有关政府当局要求的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工人无需支付包括机票费用在内的部署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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