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函编号的澄清2000-001 [VRB 通函第 2000 号2001-001,2001 年 3 月 15 日]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3月15日
(纳尔)卷。 13 号1-2 / 2002 年 1 月-3 月 [ VRB 备忘录通函编号2001-001,2001 年 3 月 15 日,2001 年 3 月 15 日] 备忘录通函编号的澄清2000-001 根据第 1987 号总统令第 4 条赋予以下签署人的执行权力,也称为创建视频管理委员会的法案,对 DUPLICATOR 征收三万五千菲律宾比索 (P35,000.00) 的许可费应根据所拥有的 VCD 注射线的数量而定。因此,申请人应就其库存/资产中的每条 VCD 注射线支付上述的复制机许可费。凡与上述规定相抵触的规定,均视为修改、修改和/或废止。本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未来适用。通过:2001 年 3 月 15 日(新加坡元)BGEN。 MANUEL B. MARIANO, AFP (Ret.) 主席/首席执行官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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