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海经济特区(JHSEZ)海关业务规则和规定[中国银行行政令第2-9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6月26日
(纳尔)卷。 9号3 / 7 月 - 1998 年 9 月 [ BOC 行政命令编号1998 年 6 月 26 日 2-98 日] 约翰海经济特区 (JHSEZ) 海关业务规则和条例 根据 1987 年修订的行政法典与第 7227 号共和国法令第 15 条相关的规定,第 7227 号公告. 66 经修订和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TCCP)经修订,特此颁布以下规则和条例。第一章定义 A. 本规则和条例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在此定义如下: 1. ACT — 第 7227 号共和国法,也称为 1992 年《基地转换和发展法》。 2. 公告 — 指第 722 号公告。 420 根据第 7227 号共和国法案创建和指定约翰海经济特区所涵盖的区域;为 John Hay 定义投资环境,并指导所有部门、局、办公室和政府机构的负责人支持该计划。 3. 物品——任何货物、商品和物品,以及一般而言,根据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可能成为进出口对象的任何物品。 4. 集装箱——用于储存或运输物品的外部集装箱,而不是 1972 年 12 月 2 日在日内瓦签订的《集装箱海关公约》所涵盖的多式联运集装箱,除非另有说明。 5. CUSTOMS——菲律宾海关局。 6. TCCP——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
约翰海经济特区(JHSEZ)海关业务规则和规定[中国银行行政令第2-98]pdf预览版
约翰海经济特区(JHSEZ)海关业务规则和规定[中国银行行政令第2-9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