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内外护士执照考试准考生审查中心的指南[中国护理委员会第104,1996年系列]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6年12月18日
(NAR) VOL.8 NO. 1 / 1997 年 1 月至 3 月 [ 中国护理委员会第 1 号决议104, 1996 年系列,1996 年 12 月 18 日] 为本地和国外 R.A. 护士执照考试准考生建立审查中心的指南第 7164 号,也称为“1991 年菲律宾护理法”,明智地将“任何人在未经菲律宾许可/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在职教育计划或为本地和外国考试开设复习班的人”的行为定为犯罪。护理协会、护理委员会和劳工和就业部的适当办公室或官员”(第 30 [b] 条,RA 7164),目的是检查无许可证或无执照经营的审查中心的激增,以及然而,来自被审查者的确切高昂的审查费用。规范护理评审中心的设立和运作,防止有心机、不法分子利用评审人员。因此,护理委员会特此颁布以下指南,根据 R.A. 第 30(b) 节为未来的护士应试者建立和运营审查中心。第 7164 号。第 1 节。建立和运营的授权——任何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由护理委员会授权建立和运营护理审查中心,但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并遵守和遵守此处提供的条件和要求:SEC,2. 申请人类别 — 希望建立和运营护理审查中心以对本地和国外护士考试进行审查课程的申请人可分为两 (2) 类: a) 学校, 由国家或通过政府认可的法律设立/创建并授权开设护理课程的学院或大学 b) 主要目的是为当地护士执照考试 (NLE) 的准考生举办复习课程的自然人或法人), 为准考生(注册护士)颁发外国护理学校毕业证书(CGFNS)和准考试美国护理委员会执照考试 (NCLEX) 的 inees(注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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