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工业全险 (IAR) 保险单或保险的要求[IC 通函编号18/89]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9年08月31日
(纳尔)卷。二号2 / 1991 年 4 月 - 6 月 [ IC 通函编号。 18/89, August 31, 1989 ] 工业全险 (IAR) 保险单或承保范围的要求: 1. 定义 - 工业所有风险,简称 IAR,是伴随制造或商品而来的风险,即《消防关税手册》第 61 至 96 页中分类的工业类型风险,包括所有风险工业产权的附属物。 2. 最低保险金额 - 每个地点的财产损失最低保险金额不得低于 25 亿比索,被保险人占用的场所包括从主工厂算起的十 (10) 公里半径范围内。 3. 索引 - 此最低保险金额应基于 IAR 政策发布期间的现行消费者价格指数,并按照附件“A”-1 和附件 2 中概述的步骤相应计算(注意:此处不包括在内) . 4. 排除 - 所有排除并列在标准 IAR 保单表格中的内容。 5. 表格 - 相应的 IAR 保单、申请、附加条款、条款、保证或背书应附在此类保单上、印刷或盖章,应采用保险专员先前根据第 226 条的规定批准的标准格式保险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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