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 第 3 期 / 1990 年 7 月 - 9 月 [ CID 行政指令第 1 号38, February 02, 1988 ] “快车道”加班服务和支付加班费、交通费和膳食津贴 概念 快车道服务提供更快的申请处理。 1988 年 2 月 2 日的第 10 号移民条例指令允许在下午 2 点或之前发布早间申请。下午 6:00 或之前的下午申请在同一天,提供的服务由申请人外国人或其他寻求登记、延期居留、转换身份和合法化的人支付。法律依据 根据《移民法》第 7-A 节(经修正)赋予专员的权力,并符合 1985 年 1 月 1 日和 1984 年 6 月 21 日的移民和驱逐出境委员会 (CID) 备忘录命令,这两项命令均先前获得批准时任司法部长,特此就新设立的“快车道”加班服务及其支付规定如下: 第 1 节 允许提供加班服务的权限。 —— 1. CID专员可在服务利益需要时,授权CID官员和雇员在“快车道”上提供加班服务。 2. 快车道的加班费见附件B【不包括在内。】专员可以修改所涉及的交易和相应的加班费金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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