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 2008 年 4 月及以后的每一年为“全国血友病宣传月”,并宣布 2008 年 4 月 17 日及以后的每一年为“全国血友病日”并用于其他目的。第1478章]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3日
104 OG No. 25, 4367(2008 年 6 月 23 日) 1478,2008 年 4 月 3 日] 宣布 2008 年 4 月及以后的每一年为“全国血友病宣传月”,并宣布 2008 年 4 月 17 日及以后的每一年为“全国血友病日”并用于其他目的。鉴于,国家的政策是优先考虑弱势病人、老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的需求(1986 年菲律宾宪法第 XIII 条第 II 节);鉴于,菲律宾共和国承认残障人士有权获得特殊护理、教育、培训和工作机会,以帮助他们享受充实和体面的生活和尊严,并尽可能实现最大程度的自力更生和社会融合。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 23 条第 I 款);鉴于,据估计,整个群岛至少有 8,000 至 10,000 名患有血友病的菲律宾人总是患有遗传、精神、心理和身体残疾;鉴于,截至 2006 年,迄今仅发现约 1,000 或 10% 的菲律宾血友病患者,超过 9,000 人仍未确定身份并假定未接受治疗;鉴于,在这 1,000 名确诊为血友病的菲律宾人中,只有不到 10% 的人得到了充分的治疗;鉴于,这些患有血友病的菲律宾人中的许多人已成为残疾,仅仅是因为他们无法支付高昂的药物费用,例如血液、血浆、冷沉淀、冷冻上清液和浓缩因子以及其他治疗产品;鉴于,患有血友病的菲律宾人应该得到每个人的尊严和尊重,需要国家保护自己免受虐待、暴力、公众冷漠和歧视;鉴于,全国对血友病的认识将极大地帮助教育公众,让患有血友病的菲律宾人应该过上正常的生活;鉴于,政府机构必须支持私营部门在此类活动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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