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228,1955 年 12 月 10 日] 公开菲律宾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之间的友好条约1952 年 7 月 11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各自的全权代表在马尼拉市缔结并签署了经济联系;鉴于,菲律宾国会参议院在 1953 年 5 月 19 日通过的第 131 号决议中,同意根据菲律宾宪法制定上述条约;鉴于,两国政府的批准书于 1954 年 4 月 29 日在马尼拉交换;鉴于,该条约规定,该条约应在交换批准书后生效;因此,现在众所周知,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马格赛赛,已将上述条约公之于众,并附上一份经核证无误的副本,以使相同的条款和条款可以菲律宾共和国及其公民应真诚遵守和履行。兹证明,本人特此委托并加盖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于 12 月 10 日在马尼拉完成,在我主 1955 年和菲律宾独立 10 日。 RAMON MAGSAYSAY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MARIANO YENKO, JR。助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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