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接受《菲律宾共和国国际小麦协议》,但须有所保留。 171]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0年03月17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171,1950 年 3 月 17 日] 公开接受《菲律宾共和国国际小麦协议》,但有某些保留。鉴于,一份由包括菲律宾在内的 42 个国家的授权代表签署的国际小麦协定于 1949 年 4 月 15 日在华盛顿特区以英语和法语开放供签署;鉴于,上述协定的目标是确保向进口国供应小麦,并以公平的价格向出口国保证市场;鉴于,菲律宾参议院通过其 1950 年 2 月 15 日通过的第 12 号决议,同意菲律宾总统接受《国际小麦协定》,但有一项谅解,即协定中没有任何内容应被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或剥夺菲律宾政府在菲律宾私人进口商之间分配和分配菲律宾政府保证购买的权利、权力和酌处权;鉴于,上述协定已被菲律宾总统正式接受,但须遵守菲律宾参议院的同意决议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接受该谅解的文书所载的谅解,于 1950 年 2 月 27 日存放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鉴于,根据协定第 XX 条,上述协定将于 1950 年 2 月 27 日交存接受书之日起对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生效;因此,现在众所周知,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根据菲律宾参议院的上述同意,并遵守以下谅解,即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或剥夺菲律宾政府在菲律宾私人进口商之间分配和分配菲律宾政府保证采购的权利、权力和酌处权,特此公布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接受《国际小麦协定》 ,经核证的副本随函附上,在华盛顿特区以英语和法语开放供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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