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11 月 18 日 菲律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台湾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关于医疗保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本谅解备忘录 (MoU) 由 MR.雷蒙德 L.S.王代表,以下简称“东元”;以及以先生为代表的台湾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 ANTONIO I. BASILIO,常驻代表,以下简称“MECO”;鉴于,希望改善台湾和菲律宾人民的健康,促进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并在国民健康保险方面进行合作;鉴于,TECO 和 MECO,以下简称“参与者”希望签订本谅解备忘录 (MoU);因此,鉴于并考虑到上述前提,参与者达成以下谅解: 第 1 段参与者的责任 参与者将分别指定一个代表机构来执行本谅解备忘录。 TECO的执行机构是台湾行政院国民健康保险局(BNHI)卫生部,MECO的执行机构是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lHealth)。健康保险实施活动中的协调与协作 参与者及其各自的代表机构将: 尽可能举行会议,以规划旨在改善社会健康保险的措施;促进和促进与健康保险相关的经验交流,包括医疗融资、支付改革、保险公司组织、护理质量和信息技术实施等领域;促进和促进学术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直接联系和网络的发展,以支持这些努力;促进健康保险服务和人员交流;推广他们在实施浅滩健康保险方面的经验;推动台湾与菲律宾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合作研究及研究成果于国际刊物发表。...
菲律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台湾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关于健康保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pdf预览版菲律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台湾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关于健康保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