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在人力领域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9日
2007 年 4 月 9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在人力领域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以下简称作为双方),铭记两国及其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尊重平等互利的规则,以通过双边劳务合作促进现有的健康关系,承认这种合作的好处;希望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人力资源合作,加强两国现有的友好关系;认识到两国在人力领域的密切合作将带来的好处: 根据各自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同意如下: 第 1 条 在本谅解备忘录中,“人力”一词是指在阿联酋雇用的所有临时合同外籍工人。在一定时期内。第 2 条 菲律宾共和国劳动和就业部和阿联酋劳动部应执行本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第 3 条 菲律宾的人力招聘及其工人进入阿联酋应根据缔约双方的相关法律、规则和程序进行监管。第 4 条 在阿联酋安置的人力根据本谅解备忘录,应为雇主工作,并应根据美国的需要通过选拔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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