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双边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0日
2006 年 9 月 20 日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双边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以外交部为代表;以外交部为代表的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反映了两国发展和进一步加强两国友好关系的愿望;考虑到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事务进行定期磋商和交换意见将是互惠互利的;重申相信,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将通过在国际关系中建立相互信任、理解与合作,为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特此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外交部之间的定期双边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旨在审查双边关系的各个方面,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事务交换意见。第二条 磋商除其他外,应包括审查政治、经济、商业、投资、旅游、金融、工业、科学、交通、文化、教育、社会、环境、体育、技术和技术领域的关系。第三条 双方同意本着灵活合作的精神进行磋商。磋商会可每年举行一次,或视需要更频繁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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