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哥伦比亚共和国政府双边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1月29日
2004 年 1 月 29 日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哥伦比亚共和国政府双边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外交部和政府代表由外交部代表的哥伦比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各方”;承认两国作为国际社会成员有责任为当代国际问题找到公正和持久的解决方案;意识到在全球范围内共同考虑和分析国际事件以及更直接影响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事件的有用性;深信建立一个灵活和积极的机制以在可能的最高级别就共同关心的事项进行磋商的重要性;同意如下: 一、两国政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高层磋商,分析国际形势和两国关系,但不影响外交渠道的使用。 2 - 参加这些协商会议的代表团通常由高级官员主持。 3 - 此类协商会议可在菲律宾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交替举行,或在双方商定的地点、日期和议程上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4 - 可以建立研究或工作组,通过双方同意审查具体问题。考虑到会议议程,每个代表团可以在其认为相关的情况下包括其他政府实体。五、本谅解备忘录将于双方随后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表明其生效的国内要求已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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