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12 月 18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新兴市场合作计划的谅解备忘录 (PSOM) 以下简称“签署方”。签署方决定如下: 第 1 段 计划的目标 a) 本计划旨在通过促进和支持菲律宾和荷兰商业部门在平等伙伴关系和互惠互利基础上的经济合作来支持私营部门的发展。专注于私人投资。 b) 支持荷兰和菲律宾商界的倡议,在特定部门建立联合创新试点项目,利用国际和当地的专业知识、商品和服务。 c) 预计私营部门将继续和/或复制成功的试验。 d) 商业项目有望为扶贫做出贡献。为当地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转移知识、在供应链中广泛利用当地中小企业、在地理条件较差的地区开展业务、为大量受益人创造收入和/或以其他方式对减贫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将在选择过程。然而,项目必须始终是能够带来可持续业务关系的合理业务建议。第 2 段预算 官方发展援助将由荷兰政府提供,以支持从 2004 年开始在与新兴市场合作计划 (PSOM) 下的荷兰-菲律宾联合商业项目,目标预算为每年四 (4) 个项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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