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21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那些政党,那些派对”)。考虑到 1987 年 10 月 17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经济合作的双边谅解备忘录的内容;承认 1990 年 10 月 25 日签署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财政税收协定》中定义的中小企业对各自经济体和工业体系的基本重要性1990 年 6 月 15 日签署的关于所得税和资本税的逃税;认识到中小企业对其各自经济体系的重要性;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两国中小企业的经济合作,相信本备忘录将为两国关系和经济合作的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意如下:第一条 双方应在各自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两国中小企业、企业和公司之间的经济合作。第二条 在双边磋商框架内,双方将研究为两国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适宜的法律环境的方式方法。第三条 缔约双方将开展合作,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和在两国建立新的综合产业集群创造个性化和更适宜的基础设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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