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发展合作总协定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10月16日
1994 年 10 月 16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发展合作总协定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加强两国之间现有的友好关系人民,并希望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促进两国之间的发展合作,同意如下: 第 1 条 目标 两国政府应在发展合作计划中进行合作,以鼓励菲律宾公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2 条 发展合作计划的活动 澳大利亚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应根据本协定促进两国之间的发展合作计划。该计划可能包括以下形式的援助: (a) 派遣代表团到菲律宾研究和分析澳大利亚援助的机会; (b) 向菲律宾共和国国民提供奖学金,以便他们在澳大利亚、菲律宾或第三国进行学习和专业培训; (c) 向菲律宾派遣澳大利亚专家、顾问和其他专家; (d) 提供在菲律宾成功执行开发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货物和服务; (e) 开发和实施旨在促进实现本协定目标的合作研究、研究和项目; (f) 鼓励和促进两国公司、机构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g) 促进贸易和工业的健康发展; (h) 任何其他形式的援助,根据两国政府可能确定的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 (DAC) 指南可报告为官方发展援助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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