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政府之间的旅游协定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7年04月16日
1987 年 4 月 16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之间的旅游协定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意识到友好两国关系,考虑到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相互理解的一个因素的重要性,认识到旅游业作为改善所有人生活质量的积极工具的作用,以及促进和平与国际了解的重要力量,回顾菲律宾和以色列国政府一直鼓励人民之间的旅行和旅游,最后考虑到两者都是世界旅游组织的成员国,特此同意以下内容:1 . 双方应努力鼓励旅行,并为对方游客的入境提供便利。增加双边旅游贸易, 2. 双方应在世界旅游组织内制定并鼓励采用统一的标准和做法,以促进国际旅游, 3. 双方应根据各自的法律和立法,促进宣传4. 双方应促进旅游领域的信息和经验交流, 5. 双方应自由交流两国旅游市场和统计数据以及各自立法方面的信息六、双方应鼓励交流以旅游为导向的技术,如在保护和修复、酒店经营管理、营销、会议管理和其他旅游服务方面的系统和方法,包括最终采用合适的7.专家和学生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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