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12 月 12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环境合作协议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以下统称“各方”或单独作为“一方”,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渴望加强他们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政治关系;共同的愿望是促进缔约方之间健全的环境政策和实践,以促进更密切和更大的合作,并提高缔约方,包括其各自的有关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解决环境问题/事项方面的能力和能力;致力于追求可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到缔约方的社会、环境、文化和经济情况,并注意到这对经济繁荣至关重要;希望加强它们的合作,以促进制定适当的全球方法来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重申在 1992 年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和 2002 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上作出的国际承诺以及缔约方在多边环境协定中商定的承诺;重申缔约方承诺制定共同议程的内容并分享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深信双方在上述事项上的合作将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并有助于加强双方的友好关系;已同意如下: 第 1 条. 目标 本协议备忘录 (MoA) 的目标应为: (a) 鼓励和促进健全的环境政策和实践,并提高缔约方的能力和能力,包括其各自有关或相关的利益相关者解决环境问题/事项; (b) 通过环境合作促进缔约方作出的承诺; (c) 促进合作与对话,以加强双方更广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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