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FSM)关于经济和技术合作的协定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9年01月30日
1989 年 1 月 30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 (FSM) 关于经济和技术合作的协议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愿巩固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根据两国发展需要和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应在伙伴关系、责任共担、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促进和扩大两国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在各自国家/地区有效的法律、规则和法规。第二条 根据本协定,将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以鼓励和扩大以下方面: 1. 贸易的健康发展; 2.农业和其他工业领域的项目合作; 3. 投资促进和便利化; (四)促进、鼓励和保护劳动就业。第三条 在本协议框架内,合作形式包括以下内容: 1. 顾问、顾问和技术人员服务; 2. 两国发展努力所需的培训机会(学术和技术); 3. 实施两国政府感兴趣的发展项目; 4. 就确定的利益领域或产品的供应和服务公开招标或政府招标交换信息; 5. 信息交流/共同研究和研究; 6. 双方政府认为可取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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