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技术援助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关于 1988 年至 1991 年在菲律宾继续实施联合合作培训计划的谅解备忘录
1987 年 11 月 19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技术援助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关于 1988 年至 1988 年在菲律宾继续实施联合合作培训计划的谅解备忘录1991 忆及菲律宾政府已建立主要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援助计划, 注意到菲律宾政府有兴趣赞助工业领域的培训活动, 忆及根据其宪法,该自 1985 年 6 月 21 日起生效,除其他外,工发组织应组织和支持工业培训方案,旨在协助发展中国家培训其加速工业发展各个阶段所需的技术人员和其他适当类别的人员,支持多组在菲律宾为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的培训计划, 忆及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建议加强发展中国家之间在人力资源领域的技术合作, 还忆及新德里宣言和行动计划呼吁(a) 发展中国家提供和改进现有的培训设施,以满足来自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学员的特殊需要, (b) 工发组织促进更多地利用发展中国家机构的培训能力在执行其培训计划时, 忆及技术援助委员会 (TAC) 与 UNIDO 之间在 1982 年至 1983 年期间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协议,该协议允许菲律宾计划的组织者保留合格教员的服务并适应他们的计划以满足发达国家的要求, 进一步忆及两年的安排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确定其在特定时期内所涵盖的每个部门的培训要求,作为其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的一部分以及他们对这些计划的参与, 注意到 TAC 和工发组织进行了一次评估,以决定该计划是否可能继续进行,了解在 TAC 和工发组织进行的电子评估的基础上,双方已决定可能继续该计划,因此同意继续进行三年,从1988年到1991年,主要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中高级工业人才的联合合作培训计划将在菲律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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