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植园工人就业条件的公约(第 110 号)。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第四十二届会议通过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8年06月24日
1958 年 6 月 24 日关于种植园工人就业条件的公约(第 110 号)。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第四十二届会议通过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10 号)关于种植园工人就业条件的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第四十二届会议通过的公约, 1958 年 6 月 24 日,日内瓦; 1968 年 10 月 10 日菲律宾批准,1969 年 4 月 10 日生效:1960 年 1 月 22 日生效,1969 年 4 月 10 日对菲律宾生效,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由国际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劳工局,并在 1958 年 6 月 4 日举行的第四十二届会议上举行会议,并 审议了会议议程上的第五项种植园工人的就业条件问题,并 决定,作为在这些公约得到更普遍批准并将其规定适用于其范围内的所有人之前,加快将现有公约的某些条款适用于种植园的特殊措施,并规定某些公约对种植园的适用目前不适用于这些目的,最好采用一种文书来实现这些目的,并且在确定该文书适用于都采取国际公约的形式,通过 1958 年 6 月 24 日的以下公约,可称为 1958 年种植园公约: 第 I 部分. 一般规定 第 1 条1. 为本公约的目的,“种植园”一词包括位于热带或亚热带地区的任何定期雇用雇佣工人的农业企业,主要从事咖啡、茶、甘蔗的商业用途的种植或生产。 、橡胶、香蕉、可可、椰子、花生、棉花、烟草、纤维(剑麻、黄麻和大麻)、柑橘、棕榈油、金鸡纳或菠萝;它不包括为当地消费而生产的家庭或小规模企业,并且不定期雇用雇佣工人。...
关于种植园工人就业条件的公约(第 110 号)。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第四十二届会议通过pdf预览版
关于种植园工人就业条件的公约(第 110 号)。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第四十二届会议通过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