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 年 7 月 31 日交换票据,构成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使用马尼拉航空站的协议 注:该协议于 1958 年 7 月 31 日生效。参考:该协议也已公布在 355 UNTS,第 355 页。 334. 我是美国驻菲律宾外交部长的大使。 83 马尼拉,1958 年 7 月 31 日 阁下:我荣幸地提及我 1957 年 6 月 18 日的第 1348 号照会和 1958 年 1 月 27 日的第 0747 号照会,以及外交部 1957 年 6 月 18 日的无编号照会1958 年 1 月 27 日第 229-58 号照会,关于根据 1974 年 3 月 14 日关于军事基地的协定第 XXI 条将马尼拉航空站交给菲律宾政府。美国空军当局已通知大使馆,执行最近签署的以商业方式处理通过马尼拉港的美国军用货物和其他交通的合同,现在将允许放弃剩余区域马尼拉航空站,如附图中所述。因此,我国政府根据 1947 年 3 月 14 日协定第 XXI 条,并根据我在 1957 年 6 月 18 日和 1958 年 1 月 27 日的说明,特此将上述地区交给菲律宾政府。随着该地区的放弃,马尼拉航空站作为美国空军设施被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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