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 年 2 月 24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棉纺织品协议的换文注:该协议于 1964 年 2 月 24 日生效。阁下:我有幸提及最近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代表在马尼拉和华盛顿之间就菲律宾和美国之间的棉纺织品贸易进行了讨论。作为这些讨论的结果,我有幸提出以下关于菲律宾和美国之间棉纺织品贸易的协议。 1. 政府承认,从菲律宾向美国出口的第 52、53、54、59 和 63 类棉纺织品基本上都是由菲律宾家庭手工业生产的婴儿服装,并且传统上属于特殊的美国国家菲律宾棉纺织贸易。政府同意,这些“传统贸易”类别的年度水平最近接近以下模式: 第 52 类 25,000 打 第 53 类 410,000 打 第 54 类 75,000 打 第 59 类 130,000 打 第 63 类 860,000 打 _______________ 总计 1,500,000 打. Mutuc,菲律宾大使。 2. 如果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希望允许第 1 段中列举的传统贸易类别的出口在任何日历年超过第 1 段中列举的传统贸易水平的 110%(根据第 7 段),它应通知美国政府。...
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棉纺织品协议的票据交换pdf预览版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棉纺织品协议的票据交换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