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传染病(抗原快速检测提供者)条例 目录制定公式第 1 部分初步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为政府等储蓄 第 2 部分 批准的测试提供者 4 只有批准的测试提供者可以提供受监管的活动 5 待测试的申请供应商 6 申请被视为批准 7 拒绝理由 8 测试供应商批准的有效期 9 不受 HCSA 或 PHMCA 许可限制的场所的批准条件 第 3 部分 操作要求 10 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进行受监管的活动 11 担任主管的合格人员 12关于如何进行受监管活动的要求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13(已删除) 14 向主管提交测试结果 15 通知测试对象结果 16 安全系统 17 试剂和其他材料 第 4 部分 监管行动 18 暂停或撤销批准 19 诉讼程序r 监管行动 附表 批准的测试产品和采样方法 No. S 267 传染病法(第 137 章) 2021 年传染病(抗原快速测试提供者)条例 为行使《传染病法》第 73 条赋予的权力,部长for Health 制定以下法规第 1 部分初步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传染病(抗原快速检测提供者)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法规 2021 并于2021 年 4 月 24 日。...
传染病(抗原快速检测提供者)条例 2021 S 267/2021pdf预览版传染病(抗原快速检测提供者)条例 2021 S 267/202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