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COVID-19 — 暂缓令)(修订)条例 2021 S 303/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
1 S 3032021 于 2021 年 5 月 5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03 号传染病法(第 137 章)传染病(COVID19 暂缓令)(修正案)条例 2021 行使《传染病促进健康》第 73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以下部长疾病法、条例引文和开始 1 . 这些条例是 2021 年传染病(COVID19 暂缓令)(修订)条例,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始实施。条例 2 的修订 2. 2020 年传染病(COVID19 暂缓令)条例(GN No. S)第 2 条1822020)(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 (a) 在高危个体的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抗原快速检测或 ART 是指在新加坡对个人进行的抗原快速检测,其目的是测试该人体内是否存在 SARSCoV2; (b) 在风险个人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授权住宿工人是指 S 3032021 2 (a) 在任何住宿期间部署在任何住宿、睡眠设施和住宿的地方工作的个人。商业; (b) 由指定人士授权执行本条例;及(c) 删除 PCR 测试定义中的 COVID19 聚合酶链反应测试字样,并代之以在新加坡对个人进行的聚合酶链反应测试字样,其目的是测试该个人体内是否存在 SARSCoV2 ; (d) 通过删除住宿地点的定义并代之以以下定义的住宿地点,对于个人而言,是指 (a) 新加坡的房屋或公寓,即该个人在新加坡的住所; (b) 个人在新加坡时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任何其他场所(例如学生宿舍的房间); (c) 一个房间或一个分隔的睡眠空间,位于酒店、旅馆、宾馆、服务式公寓或宿舍或新加坡任何其他提供睡眠住宅设施而不是住宿的场所,无论是否提供其他;住宿或 3 S 3032021 (e) 通过在相关医学证明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的呼吸道样本,包括人体生物组织、唾液或粘液; (f) 将该条例重新编号为该条例的第 (1) 款,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第 (2) 款为本条例的目的,如果个人接受 (a) 一项或多项由 PCR 测试组成的测试或测试 (b) 仅 ART 或 2 个或更多抗原快速测试;只要; (c) 由 PCR 检测和抗原快速检测组成的一系列检测,在与第 8(1)、(2) 或 (3) 条所述相同的条件下,个体检测结果被视为 SARSCoV2 阴性(作为病例可能是)传染病(2021 年冠状病毒病大规模收集检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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