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COVID-19 工作场所发病率缓解)条例 2021 S 681/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
1 S 6812021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晚上 8 点 15 分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81 号传染病法(第 137 章)传染病(COVID19 工作场所发病率缓解)条例 2021 年法规安排 引文和开始 定义 为政府等储蓄 为员工提供 COVID19 发病率缓解计划 为承包商等提供 COVID19 发病率缓解计划 条例1. 2. 3. 4. 5. 6. 强制性在家工作安排 7. 8. 计算在家工作安排的相关时间 罪行 在行使《传染病法》第 73 条赋予的权力时,请遵循《部长疾病法》,条例引文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21 年传染病(COVID19 工作场所发病率缓解)条例,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1) 在本条例中,除非在工作中要求,否则指与 (a) 相关的上下文员工,在员工从事与 S 6812021 2 任何行业、业务相关的工作时由其雇主从事的性质、专业或事业,无论该工作在何处进行; (b) 就自雇人士而言,该人以自雇人士身份从事工作的所有时间,无论工作在何处进行; (c)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当该人按照雇用他或她的其他人的指示进行工作时,无论工作在何处进行;服务合同是指任何人同意雇用任何个人作为雇员并且该个人同意作为该人的雇员的任何协议,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学徒合同;承包商是指由另一个人(在本条例中称为委托人)雇用的人,而不是根据服务合同 (a) 提供任何劳力以获取收益或报酬; (b) 从事与委托人从事的任何贸易、业务、专业或事业有关的任何工作以谋取利益或报酬;或COVID19 发病缓解计划具有第 4 条或第 5 条规定的含义;雇员是指受雇于雇主根据服务合同从事任何工作的个人,包括以下任何人: (a) 一名志愿者,他 (i) 在另一人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为另一人工作; 3 S 6812021 (ii) 持续和定期为该其他人从事与该其他人从事的任何贸易、业务、专业或事业有关的工作; (b) 在工作场所接受在职培训或获得工作经验的个人,包括根据康复计划; (c) 将受到《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法》(Cap....
传染病(COVID-19 工作场所发病率缓解)条例 2021 S 681/2021pdf预览版
传染病(COVID-19 工作场所发病率缓解)条例 2021 S 681/202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