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和服务税(非应税政府用品)(修订)令 2013 S 829/201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3年
1 S 8292013 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829 号《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117A 章)《2013 年商品和服务税(非应税政府供应品)(修正案)令》为行使《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28(1) 条赋予的权力,财务部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3 年商品和服务税(非应税政府用品)(修订)命令,并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生效。附表 2 的修订。修改商品及服务税(非应税政府用品)令 (O 6),删除第 (G) 项并代以以下 (G) 项 司法机构 1. 与进行法庭诉讼(包括执行和执行)有关的供应法院命令和判决)。 2. 与搜查和提供法庭诉讼记录的摘录有关的供应品(包括提供诉讼记录或证据记录)。 G.N.编号 S 5262012 S 8292013 2 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作出。LIM SOO HOON 新加坡财政部常任秘书(财务)(绩效)。 MOF(R) 60.0.001 v.40; AGLLRDSL117A20108 卷。 1(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86(2) 条提交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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