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建筑控制(户外广告)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许可要求 4 许可申请 5 许可类别 6 许可的区域、类型或主题的变化 7 费用 8 位置和其他要求 9 维护广告 10 许可证的修改、暂停或撤销 11 移除、更换、没收等命令 12 处罚 13 撤销和过渡性规定 No. S 451 BUILDING CONTROL ACT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9 Sep 2002 PDF created date on 2022 年 2 月 25 日(第 29 章)《2002 年建筑控制(户外广告)条例》为行使《建筑控制法》第 49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可以引用这些条例作为 2002 年建筑控制(户外广告)条例,并应共同我于 2002 年 9 月 16 日投入使用。 定义 2.(1)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广告是指宣传任何商品、产品品牌、服务或事件,包括通过光或任何其他方式投射到建筑物或结构的任何外表面的任何标志、符号、标志、通知或表示;广告结构是指主要用于展示广告、动画广告牌、方向标志、招牌或天空标志的任何框架、面板、围板、物体或其他结构;动画广告牌是指在任何时候显示一个或多个由视觉运动图片组成的广告,或者由于使用电气、机械或其他动力源而能够移动或改变颜色的广告;气球标志是指充气、拴在并悬挂在任何建筑物或处所或空旷地面上的广告或招牌,从下面的任何街道或建筑物在天空中可见;专员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3(1) 条任命的建筑控制专员;方向标志是指为引导车辆或行人交通或向公众提供 (a) (b) 任何个人、公司、公司或组织的营业地点的广告;任何供残疾人士使用的设施、停车场、的士站或其他公共设施;或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9 月 9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c) 进行任何活动、产品、商品或服务的促销的地点或地点;独立式广告构筑物是指任何能够独立站立的广告构筑物,无论其是否通过一个或多个支撑物固定在地面上;照明是指将内部或外部人造光源直接或通过反射延伸到任何广告、动画广告牌、方向标志、招牌或天空标志;许可 指根据本条例授予的许可,被许可人应据此解释;牌照费指第 7 条指明的适当的年度牌照费;招牌是指任何标志、通知、表示或其他视觉设备,其中包含与其所附的地方或处所有关的所有或任何以下信息 (a) (b) 该地方或处所的身份或描述;在该地方或处所居住或从事职业的任何人的身份或描述; (c) 在该地点或场所进行的任何业务或职业的详情,包括识别该业务或职业的任何标志或符号; (d) 与该地方或处所或在那里进行的任何职业有关的通常或必要的书面指示或警告; (e) 任何成文法要求或允许展示的详情或通知; (f) 与在该场所或场所处理或提供的服务有关的详情,包括场所的营业时间或在该场所或场所进行的业务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但不包括任何标识,包含宣传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任何其他品牌名称或商标的符号、标志、通知、表示或其他视觉设备; skysign 是指在 (a) 建筑物的屋顶、栏杆或屋檐上或上方显示的任何广告结构,或延伸到新加坡在线法规 2002 年 9 月 9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建筑物,并且从下面的任何街道或建筑物的天空中都可以明显看到; (b) 仅包含其所附建筑物的名称或所有者的详细信息,包括任何标志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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