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邮政服务法

相关行业:主要法案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邮政服务 1 马来西亚法律 741 邮政服务法 2012 2 马来西亚法律 741 皇家批准日期。 . 2012 年 2 月 2 日 在宪报上公布的日期。 . . 2012 年 2 月 9 日出版商版权 c percetakan nasIONal MalaYsIa berhad 保留所有权利。未经 percetakan nasional Malaysia berhad(马来西亚政府指定印刷商)事先许可,不得复制、存储在检索系统中或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电子、机械、影印、记录和或其他方式传输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分.邮政服务 3 马来西亚法律法案 741 邮政服务法案 2012 年条款安排 第一部分 预备部分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交付 第二部分 委员会的职能 4. 委员会的职能 5. 确保提供普遍的服务服务 6. 监督并向部长报告 第 iii 部分 部长的权力和程序 7. 部长的指示 8. 指示的变更 9. 指示的登记 第 4 部分 许可规定 10. 部长可以授予许可 11. 申请许可 12. 不申请13. 授予或拒绝执照 14. 执照条件 15. 增加、更改或撤销执照条件的权力 16. 转让或转让执照 4 马来西亚法律第 741 条 17. 暂停或撤销执照 18. 生效日期暂停或撤销执照 19. 公布暂停或撤销执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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