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4 年 5 月 27 日 2014 年 5 月 27 日(A) 144 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援引第 IV 部分)令 2014 年,由公共律师 GENUATOR P. CH. 发布。 (A) 144 2001 年防止洗钱和防止资助恐怖主义法案 2014 年防止洗钱和防止资助恐怖主义(使用第 IV 部分)行使反洗钱法第 8 (1) 款赋予的权力2001 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法》第 613 号法,财政部长根据《2011 年货币服务业务法》第 731 号法所定义的与货币服务业务有关的报告机构的相关监管机构的建议,作出以下命令 名称 1. 该命令可命名为 2014 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第四部分的应用)命令。适用第 2 法案第 16 和 18 条。法案第 16 和第 18 条的规定应适用于任何获准经营所定义的货币服务业务的人2011 年货币服务业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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