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商贸易呈报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商业交易中的动产质押法 法律编号:6750 通过日期:20/10/2016 官方公报发布:日期:28/10/2016 发行:29871 出版代码:命令:5 卷:58 目的和范围 第 1 条- (1) 本法的宗旨;通过扩大未交付动产质权担保的使用范围、扩大本次质押动产范围、开展动产质押宣传、提供质押转换替代方式等方式,便利融资渠道。成钱。 (二)本法;涉及动产交易中质权的确立、质权对第三人的强制执行、质押动产登记、质押债权人优先权的确定、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和第三方、质权的使用等质押交易的程序和原则。 (三)本法所列动产为债权担保而设立的质押交易,适用本法。 (四)涉及资本市场工具和衍生工具的金融协议的质押协议和存款质押,不适用本法。 (五)因故在土地登记处登记的动产,不属于本法规定的范围。定义 第 2 条- (1) 在本法的实施中; a) 部:海关和贸易部,b) 农民:根据 2006 年 4 月 18 日第 5488 号农业法经营的农民,c) 商人:根据商人和工匠专业组织法经营日期为 2005 年 7 月 6 日,编号 5362 ç) 金融合约:即期、期货、远期、期权或掉期交易,其中利率、商品、外汇、股票、债券、指数或类似金融工具被用作标的资产,回购、逆回购交易和这些交易。性质相似的协议,包括金融市场中使用的其他交易以及这些交易的任何组合, d) 安全电子签名:第 5070 号电子签名法第 4 条定义的电子签名2004 年 1 月 15 日,e) 信贷机构:19/ 银行和金融机构根据 2005 年 10 月 10 日第 5411 号银行法、2012 年 11 月 21 日第 6361 号金融租赁、保理和融资公司法运营f) 未来动产: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在订立质押协议时不存在或者不为出质人占有的资产, g) 存货:质押原材料、半成品- 赠与者为出售、使用或出租目的而拥有的成品或制成品,ğ) 商人:根据 2011 年 13 月 1 日的土耳其商法典,编号为 6102,被视为商人的人,h) 可移动资产:本法第 5 条第一部分 ı) 质押权:受让人为保证债务的清偿或履行而享有的权利,不论动产的种类、出质人或被质押的债权人的地位如何、质押所担保债务的性质或当事人是否称其为质权。动产,包括不需转移占有而设立的有限物权,i) 质押合同:质押人与债权人为确立质权而签订的合同,j) 个体户:根据所得税定义的自由职业者1960 年 12 月 31 日第 193 号法律,专业人士,k) 登记处:登记、取消、变更等有关在本法范围内设立的质押的所有工作和交易的中心办公室,在动产上部建立或设立的资产以外的资产,其需要在自己的私人登记处进行登记,以电子方式进行和提交。和公开质押的可移动登记处,l) 生产者组织:指由生产者建立的农业合作社和工会,以及育种者依据相关法律。...
贸易商贸易呈报法pdf预览版
贸易商贸易呈报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