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语译文 1 本法的目的是为寻求或接受替代疗法的患者提供安全保障。在适当的范围内,根据本法颁布的有关领土范围的规定适用于在挪威提供或实施替代疗法的人。在卫生服务范围内实施替代治疗或通过替代治疗被理解为是指实施的与健康有关的治疗为本法案的目的,卫生人员被理解为是指符合 2003 年 6 月 27 日第 64 号法案的人疾病、疾病等的替代治疗。 第 1 节 本法治疗的目的和规范实施这种治疗的权利。第 2 条 本法的范围、卫生人员法第 2 条第 2 款和第 3 款的条款等也适用于本法。在既定的卫生服务机构之外,并且未经授权的卫生人员实施。但是,当使用的方法基本上是在已建立的卫生服务之外使用的方法时,替代疗法也涵盖了在已建立的卫生服务范围内或由授权的卫生人员实施的治疗。在《卫生人员法》第 3 节中定义。授权的卫生人员,卫生人员法也应适用。授权的卫生人员应按照《卫生人员法》第 10 条和第 41 条的规定提供信息和医疗记录的访问权,即使在患者没有《患者权利法》规定的权利的情况下也是如此。第 3 节 注册计划人员和其他实施替代治疗的人员。这些可能包括关于 1. 注册费用和 2. 保留注册的年费的规定。...
2003 年 6 月 27 日关于疾病、疾病等的替代治疗的第 64 号法。pdf预览版2003 年 6 月 27 日关于疾病、疾病等的替代治疗的第 64 号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