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紧急响应福利法 S.C. 2020,c。 5,秒。 8 同意 2020-03-25 一项关于工人收入支持付款的法案(2019 年冠状病毒病)[由 2020 年加拿大法规第 5 章第 8 节颁布,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生效。] 旁注:简称 1 本法可被称为加拿大紧急响应福利法。旁注:定义 2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法。 COVID-19 是指 2019 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部长是指就业和社会发展部长。 (部长)周是指从星期日(包括星期日)开始的连续 7 天。 (semaine) worker 是指年满 15 岁、居住在加拿大并且在 2019 年或根据第 5 条提出申请之日之前的 12 个月期间拥有总收入的人至少 5,000 美元——或者,如果法规规定了另一个数额,则至少是该数额——来自以下来源: (a) 就业; (b) 自营职业; (c) 根据《就业保险法》第 22(1)、23(1)、152.04(1) 和 152.05(1) 小节中的任何一项支付给该人的福利; (d) 根据省级计划支付给该人的津贴、金钱或其他福利,因为该人怀孕或因该人照顾其一名或多名新生儿或一名或多名与他们一起安置的孩子收养的目的。 (travailleur) 附注:法规——工人的定义 3 经财政部长同意,部长可通过法规为第 2 节中定义工人的目的确定一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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