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韩国经济增长和繁荣法案 S.C. 2014, c. 28 同意 2014-11-26 加拿大和大韩民国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法案,经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女王陛下颁布如下: 短标题边缘注:简称 1 本法可称为《加拿大-韩国经济增长与繁荣法》。解释 附注:定义 2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法。协议是指加拿大和大韩民国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在渥太华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协议)委员会是指根据协议第 20.1 条成立的联合委员会。 (委员会)联邦法律是指议会法案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在行使议会法案赋予或根据议会法案赋予的权力时发布、制定或建立的法规、命令或其他文书。 (texte législatif fédéral) 部长是指国际贸易部长。 (部长) 旁注:与协议 3 一致的解释 为了更加明确,本法案和任何执行协议条款或履行加拿大政府根据协议的义务的联邦法律应以与协议一致的方式解释协议。旁注:法案或协议不适用于水 4 为了更加明确,本法案或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液态、气态或固态的天然地表水或地下水。旁注:解释 5 为了更加明确,本法中的任何内容,无论是具体提及还是省略,均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影响议会制定立法以实施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履行任何义务的权利。加拿大政府根据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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